桐城中学范岗分校关于公务用车的补充规定

发布时间:2014-02-17 11:43:36 人气:0 来源:admin

根据上级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要求,结合范分校【2012】(008)号文件精神,现对分校公务用车作补充规定:
一.为确保安全,规避风险,私家车原则上不得用于公务。
二.严格控制公务用车,各处室确需因公用车,须经分管校长批准,并提前一天在办公室登记,以便办公室集中安排。
以上规定希各处室严格遵守。
 
 
桐城中学范岗分校
 2013年12月14日


返回列表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