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对管理人员考核的办法

发布时间:2014-02-17 11:52:03 人气:0 来源:admin

范分校字[2013](012)号

 

各处室:

为规范管理,更好地为教育教学提供优质服务,按照上级绩效考核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后勤服务管理人员、教辅人员

二、考核方法:

1、出勤考核:指纹考勤机;

2、绩效考核:职能部门和学校考核小组分别考核;

3、考核分值:指纹考勤机、职能部门考核和学校考核小组考核分别占30%、30%、40%;

4、考核结果:出勤考核每周公布一次,绩效考核每学期公布一次;

5、津贴补助每月发放系数的0.5,余额由考核结果总评后一次性发放。

6、考核分值80分以下(原则上不得低于60分),系数按0.6发放;80-90分系数按0.65发放;90分以上系数按全额发放。

三、本办法自2013年9月起试行。

 

 

 

桐城中学范岗分校

2013年9月

 

 

 

 

 


     主题词:管理人员          考核办法

     报  送:市教育局          桐中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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