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建维修管理的制度

发布时间:2012-10-17 14:17:54 人气:0 来源:admin

1、学校成立基建小组。组长:校长。副组长:分管后勤的副校长。成员:副校长、总务处负责人、工会代表,在组长领导下开展工作。

2、学校大型新建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经基建小组集体研究,征求职代会意见,由行政办公会议审议确定后,由基建小组负责实施。基建小组根据基建项目的要求,做好开工前的图纸设计,工程预算,进行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所有程序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进行。

3、基建、扩建项目签定合同或协议后实施,由总务处严格按照合同进行项目管理。

4、学校房屋、水电等设备保管维修,由总务处负责。日常维修记录在总务处。为保障教学、生活等设施正常运行,各处室及教职工对需要维修、添置的物品登记申请,便于及时安排。总务处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提出维修项目和用工用料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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