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10-17 16:20:14 人气:0 来源:admin
一、目的
为创建安全优美的校园环境,维护学校财物和师生安全,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有效公平地对保洁人员进行考核,特制订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由物业公司委派在我校执行保洁任务的保洁人员。
三、考核方法
以抽查和发现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学校将指定部门进行每月不少于二次的抽查。依据考核细则进行扣分,下达书面扣分通知书,并可附带提供证言、照片、监控记录、刷卡记录等。扣分记录计入考核细则表中。每月保洁总分各为100分,直至扣减为零分为止。
四、考核细则
在保洁区域大声喧哗,影响教学的。扣除5分/起。保洁区域内不节约利用水、电资源,发生长时间跑冒滴漏现象的。扣除5-10分/起。
遇到公厕水泄不通、水龙头损坏时,不及时上报维修的。扣除5-10分/起。
在岗人员在工作期间人数不足,或外出或离岗未及时向学校请假的。扣除10分/起。
利用保洁之便,偷盗师生物品的,扣除20分/起,情节严重的扣除30-50分/起。在工作职责范围以内,不听从学校工作安排,不服从分配、不听从指挥的。扣10分/次。
没有提前通知而更换人员的。扣10分/起。
未按照合同要求配足配齐设备的,扣除10-20分/次。
在岗人员未按要求着装,整齐着装,扣除5分/起。
卫生洁具存放要整齐有序,有乱丢乱放现象的。扣除2分/起
五、处罚办法
1、因保洁人员违反上述条例,当月得分不满50分,但大于40分(含40分)以上的,对人员及所在公司提出书面批评,责令其改正错误,并要求其写出书面整改报告。
2、当月得分不满40分,但大于30分(含30分)以上的;或者连续两个月得分为40分的,除了责令其改正错误,并写出书面整改报告之外。应扣除当月保洁费用的10%。
3、当月得分不满30分,但大于20分(含20分)以上的;或者连续两个月得分为30分的,除了责令其改正错误,并写出书面整改报告之外。应扣除当月保洁费用的30%。
4、当月得分不满20分,除了责令其改正错误,并写出书面整改报告之外。应扣除当月保洁费用的50%。
5、连续两个月得分不满20分的,校方可解除物业公司合同。
二0一二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