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考试管理的若干规定

发布时间:2014-08-30 11:27:56 人气:0 来源:admin

范分校字[2014]008)号

 

 

关于加强考试管理的若干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学过程管理,推进考试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我校学情,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月考(或模拟考)是我校重要的认定考试类型,要求如下:

1.班主任必须参加监考,其他授课教师轮流参加。有特殊情况者需事先向教务处说明。

2.监考要求:

①提前十分钟拿卷,提前五分钟发卷。

②要按时收卷并按照从小号到大号的顺序(谨防遗漏)整理后上交。

③坚守岗位(每堂考试巡查5次,空岗扣除5/次),严防学生作弊。

④考试结束后,请在非上课教室监考的老师关好灯、关好窗、锁好门。

3.阅卷要求:采取流水阅卷形式,在教务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阅卷并及时将成绩交给文印室统计分析。

二、晚自习测试是第一轮复习的单元测试和第二轮复习的专题测试。由备课组长负责。要求如下:

1.试卷原则上要求自主命题,报到教务处登记,给予20/次命题补助。

2.根据复习进度,每单元一测试。

3.严格按课表执行间周晚自习测试。

4.教师要组织好发卷和收卷工作,每次晚自习测试收卷时间为第二节晚自习下课时间,发卷时间由教研组长根据时间倒推发卷时间,不准提前。

5.监考到位,在教务处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指纹签到,并据此计算监考补助费。

6.批改要及时,教务处要对阅卷情况进行检查、登记、公示。并据此补助阅卷费到人20/·次。

 

 

 

桐城中学范岗分校

2014828

 

主题词:考试管理        

  送:市教育局    桐中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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