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中学范岗分校关于“三公”的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4-02-17 11:40:19 人气:0 来源:admin

范分校字[2013](015)号

 

各处(室)、教研组:

根据上级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要求,现对我校公务出差、公务用车、公务招待作出如下规定:

一、公务出差

(一) 严格批准程序

1各部门确需因公出差和教师外出参会,需持上级主管部门的正式文件(通知),填写申请单,报请分管校长审核、校长批准,否则不予安排。

2持校长批准件到教务处备案作好课程安排,并将申请单交由教务处(教师出差)或办公室(行管人员出差)存档。

(二) 严格控制过程

1公差和外出参会,需按会议议程或计划全程参加,不得私自改变计划或缺席;要认真掌握领会会议精神,学有所获。

2不得公费购买或赠送任何礼品或土特产。

3不得参与或私自安排任何旅游活动。

(三) 严格报销手续

1参会人回程后,要认真总结会议内容并及时汇报或传达:校长参会要将会议精神及时在校长办公会或行政会或全体教工会上传达;分管校长参会要将会议精神及时在部门会议或班主任会议或教师会议上传达,校长参加;二级机构负责人参会要将会议精神及时向分管校长汇报,并在相应会议上传达学习,分管校长参加;教师参会要将会议精神及时向教务处汇报并在教研组内传达,对应二级机构负责人参加。否则不予报销费用。

2 经办人应整理好单据,列好报销清单,详细注明事由,由分管校长和分管财务校长审核后,交由校长审批。

附:出差申请单

二、公务用车

结合范分校【2012】(008)号文件精神,现对分校公务用车作补充规定:

(一)为确保安全,规避风险,私家车原则上不得用于公务。特殊情况确需使用的,须经分管校长同意并在办公室登记。

(二)严格控制公务用车,各处室确需因公用车,须经分管校长同意,并提前一天在办公室登记,以便办公室集中统一安排,并领取公务用车呈批单(交给车主作为核算凭证)方可用车。

(三)未按规定私自用车,一律不予报销。

、公务招待

结合范分校【2012】(009)号文件精神,现对分校公务招待作补充规定:

(一)严格程序 确需因公招待,需经分管校长同意,由办公室集中管理(领取公务招待呈批单)。

(二)严控标准 坚持对口接待原则,人均就餐标准不得超过国家规定标准。

(三)严禁用烟、用酒 

四、以上规定自文件公布之日起生效。

 

桐城中学范岗分校

 2013年12月16日

 

 

 

 

 

 

 

主题词:公    务                管理规定

报  送:市教育局                桐中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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