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文处理的办法

发布时间:2012-10-17 14:00:31 人气:0 来源:admin

学校接收和签发的各级各类文件,由办公室具体负责处理。

一、接收:

(1)签收。按规定确认、清点、核对、检查、签注手续后,收取公文。  

(2)启封、登记。对收文情况做出简要记载、登记后,公文送至校长阅示。  

(3)拟办、批办。校长对公文提出处置意见,交有关人员处理。

(4)承办。有关人员按批办意见具体处置公文所针对的事务和问题。

(5)注办。由承办人签注公文承办情况,以备忘待查。

(6)存档:公文处置完成后交回办公室保存、归档。

二、签发:

(1)各处室拟定内容,由分管校长核对签字后,到办公室填写《发文簿》。

    (2)办公室主任持《发文簿》报请校长同意后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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