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食堂、小吃部、商店的考核方法

发布时间:2012-10-17 16:42:31 人气:0 来源:admin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后勤服务部门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证饮食安全,使后勤服务部门工作人员更好地位师生提供优质规范的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一、成立桐城中学范岗分校后勤服务管理领导小组

桐城中学范岗分校后勤服务管理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教、总、政、办、后勤服务中心部门代表、工、团代表、学生代表、教工代表以及专职管理人员组成,负责对学校食堂、小吃部、商店的管理和考核工作。

二、管理范围:

食品、商品质量、服务质量、卫生质量、是否服从管理等

三、承包期及承包价的计算方法

1、学校食堂、小吃部、商店承包期均为一学年;

2、承包价=承包基本价×(1+10%);实际上缴的承包金=承包金—考核奖励金

3、小吃部、商店承包金在每学年承包前一次性缴清;食堂每学年承包金实行逐月扣除法上缴。

4、考核奖惩方法:

桐城中学范岗分校后勤服务领导小组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和承包期考核两个方面:

1、日常考核:由后勤服务中心专职管理人员对学校食堂、小吃部每天的经营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打分,其汇总平均分占承包期考核总分的20%

2、承包期考核;由桐城中学范岗分校后勤服务领导小组成员每学期考评1次,每学年汇总统计一次,其汇总平均分占承包期考核总分的80%;考核总分为100分,80分以上实行奖励制度,奖励金额为成本价×考核总分÷10070—79分不实行奖励,低于70分终止下一年承包在学年考核中,学校将根据检查评比结果实行奖励。

四、后勤服务部门日常管理量化考核内容见附表一。

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如发现有违反卫生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的行为,情节较轻的,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有以下情形的,实行一票否决制,认定为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中止合同,乙方停止经营。

1、发生轻微食物中毒(3人以下);

2、发生严重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的,除按《食品卫生法》规定进行处罚外,解除或终止承包协议;

3、发现卖烟酒给学生(包括学生举报经查实的);

4、经查为“三无”产品(包括学生举报经查实的)(三无产品一般是指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以及无生产厂家,来路不明的产品。《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必须有中文厂名,中文厂址、电话、许可证号、产品标志、生产日期、中文产品说明书 、如有必要时还需要有限定性或提示性说明等,凡是缺少的均视为不合格产品。上述要求缺少其中之一,均视为“三无产品”);

5、出售变质食品(包括学生举报经查实的);

6、食堂、小吃部出售非校内加工的食品(包括学生举报经查实的);

7、出现恶意竞争事件、违反公平竞争并造成不良影响的,认定考核不合格,如造成重大影响的解除或终止承包协议;

8、上级有关部门检查认为不合格,必须停止经营的。

五、本办法从二0一二年八月二十六日实行,由后勤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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